立法守护“苏区红” 赋能乡村“振兴路”!《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三年见成效

2021年,梅州市出台《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献礼建党百年,以法治力量守护“红色苏区”。《条例》实施三年多来,全市上下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一手抓红色资源保护和管理,一手抓红色文化传承和利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的独特作用,赋能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发展。

红色资源有了“护身符”

《条例》专章规定了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明确了部门职责,着力构建可持续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守护好红色资源。

在五华县龙村镇大梧村,群山环抱间,屹立着一座饱经沧桑的历史建筑——祥裕楼,这里是梅州第一个乡农民协会鳌背乡农民协会旧址。光阴流逝,斗转星移。祥裕楼常年风吹雨淋,地面下陷、墙体倾斜、瓦面破损,逐渐破败。虽然财政曾拨付修缮专款,但由于产权等原因,相关部门迟迟未能对祥裕楼进行修缮和监管。面对这种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积极加强协作,落实对红色资源的修复、保护和监管职责,对破旧的祥裕楼进行了修缮,珍贵的红色旧址得到了有效保护。

位于丰顺县大龙华镇的宝田庐是丰顺县革命委员会、丰顺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旧址,也是丰顺苏区革命史上重要的红色地标。2021年,大龙华镇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筹措资金200多万元,对宝田庐进行保护修缮。“我们在修缮过程中,特别设置了一个专门的展厅,从‘高龄受命、艰苦创业’‘选拔干部、建设机关’‘加强立法、依法办事’‘主持选举工作、建立县市人大常委会’等四个板块来展示李坚真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忠诚履职、勤政为民的光辉形象,大力弘扬李坚真精神。”大龙华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道。

资政育人多了“导引册”

《条例》引导市县级政府充分依托红色资源建立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基地,利用红色资源及其相关联的纪念设施和革命史料,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史教育。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整合资源,以“四色结合、站点融合、科技聚合”的方式,打造了48个升级版人大代表联络站。其中,在革命遗址相对集中的地方,以弘扬苏区精神和革命精神为主题,打造了一批“红色”站点。市县镇人大充分依托“红色”站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主题活动,发挥红色资源资政育人作用,大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条例》规定党史研究机构等主管部门应当深入挖掘和展示红色资源的内涵和价值,加大红色资源的宣传推介力度。《条例》实施当年,市委组织部便将各地具有代表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等串珠成链,推出10条红色教育线路。各县(市、区)更是深挖红色资源的价值,打造了一批红色村,创建了一批党员教育基地,制作了一批精品红色教育课程,丰富了红色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市委党史研究室依循《条例》规定,积极组织展览活动,展示深厚的红色文化,讲好红色故事。

头号工程添了“助推器”

《条例》对红色资源的传承和利用作出规定。近年来,我市各地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将典型镇村建设与革命旧址、红色小镇、红色村串联融合,打造旅游研学精品路线,变“资源”为“资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梅县区丙村镇乡村大讲堂位于“百千万工程”典型村溪联村,目前设置了3条研学线路。“原来这是一个闲置的场所,打造成‘百千万工程’乡村大讲堂之后,就成了研学、团建的好去处。群众对我们活用红色文化、发展特色产业、共建和美乡村的实践,纷纷点赞。”丙村镇政府工作人员说。

自去年底被列为“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以来,平远县仁居镇仁居村围绕典型村建设任务,突出红色资源禀赋,加强文物活化利用,切实讲好红四军三进平远、两度驻扎仁居的光辉故事,并引进文旅企业,发展红色产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们是从广州乘坐高铁过来的,感觉很方便。因为对人文历史比较感兴趣,所以趁假期到平远仁居来走一走,感受一下红色文化。”游客肖女士说。

东江工农红军总指挥部旧址、九龙嶂红军烈士纪念碑、红军驿道……梅县区梅南镇水美村同样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我们计划充分整合水美村的红色资源,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全力培育典型村,引进企业合作开发‘共享厨房’‘窑鸡体验馆’等新业态,建立‘红+农+旅’发展新模式,让群众共享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成果,让红色文化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助推器’。”市人大机关干部、驻梅南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吴良科围绕红色资源谋划着帮扶思路,对当地“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满怀信心和期待。

撰文:钟宇亮 肖瑞文

编辑:黄炜明

审核:梁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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