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梅州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这份《通知》印发→

掌上梅州讯  日前,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建立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信用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健全房屋市政工程信用体系,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根据《通知》,该《通知》所称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是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应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完成信息登记,录入相关信息。信用综合评价以招标人的信用动态分值作为评价依据。招标人信用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信用管理平台根据企业信用动态分值自动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根据招标人的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其中,对D级招标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规定的要求,对其全部招标活动进行重点检查。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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