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鹏
窗户被红砖封死,平时几乎没人居住,只有清明祭扫时才有人出入……过去几年,江苏、河北、广东等地被曝出现所谓“骨灰房”,一些业主发现,个别邻居疑似改造商品住宅,专门用于存放骨灰盒,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公序良俗、住宅属性等问题的担忧和争议。如今,这一灰色地带迎来了明确约束。3月30日,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
这意味着,长期处在灰色地带的“骨灰房”,终于被明确定性了。什么是“骨灰房”?说白了,就是有人买下普通商品房,不住人,专门用来放骨灰盒。窗户封死、平时没人,只有清明才有人进出。邻居们心里发毛,既觉得别扭,又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去制止。现在,条例出来了,规矩立了,这当然是个进步。
但问题是,放着正规墓地不用,非得把骨灰藏进住宅楼里,这些人图什么?答案其实很扎心:不是不想买墓地,是买不起。
一块墓地,几千到几万、十几万不等,还有后续的各种管理费用。有人说“死不起”,不是矫情,是真话。相比之下,买一套偏远地段的小户型住宅,能一次性解决存放问题,长远看反而“划算”。而且不少人是拿来做生意的,一个房间能放很多家庭的骨灰盒。这不是人们的主动选择,而是被价格逼出来的无奈之举。
当然,反对“骨灰房”的理由也很充分。住宅就是用来住的,你放骨灰,邻居膈应,这是人之常情。而且“骨灰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祭祀烧纸、点蜡烛,一旦出事,整栋楼遭殃。还有,这类房子会拉低小区房价、影响出租,损害的是其他业主的利益。所以,条例禁止“骨灰房”,保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居住权益和公序良俗,这一点没毛病。
但治理不能只靠“禁止”。过去“骨灰房”之所以没人管,是因为监管本身就是空白。现在条例明确了,监管有据可依,这很好。可禁止之后,墓地的价格还是那么高,节地生态安葬的供给还是那么少,那普通家庭怎么办?所以,约束只是第一步。真正要做的,是让老百姓有一个“用得起、体面、安心”的安葬选择。比如,推广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堂等低价或免费形式;规范墓地价格,打击囤地炒地;把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这些事做好了,“骨灰房”自然就没人愿意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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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