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副所长踢打涉嫌霸凌学生被撤职,网友却为其送锦旗,您怎么看?

话题缘起:近日,宁夏一派出所副所长踢打小学生被撤职一事持续引发广泛关注。通报显示,该名副所长王某去处理一名六年级学生马某多次殴打三年级学生的事情。在警察调查期间,马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遂带领辅警找到马某,同时对其踢打。事件引发网友激烈讨论,有网友认为,虽然孩子犯错了,但民警不应动手打人;也有网友认为,在警察调查期间马某竟自顾自走开,目无王法行为令办案民警都恼火了,对其踢打是在“伸张正义”,相关处理过于严苛。


“和稀泥”解决不了校园霸凌

■ 胡英军

不出意外,这位副所长被处理了。看得出来,当地的处理力度非常大,也很果断,这算是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了吧?

但是,我们要开始担心了:以后遇到校园霸凌怎么办?家长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受欺负?或者家长以暴制暴,进而酿成大祸?

根据通报,这个六年级学生马某多次殴打三年级学生,性质非常恶劣。而在警察调查时,马某自行离开现场,这不仅是目中无人,更是藐视警察、藐视公共秩序。对这样的熊孩子,到底该怎么办?

他欺负别人时,没见家长站出来说话。我们要相信,一个拥有良好家庭教育的孩子,是干不出来这样的事的。我们也相信,学校是有相关管理措施的。但是,对于“无赖”式的霸凌行为,学校也许没有实质性的好办法。

那么,到底该怎么办?是和稀泥吗?简单嘱咐两句“别再打了哈,同学之间要注意团结”?要是知道团结、懂得校园秩序、清楚违法行为,他就不会这样。正因为他不懂,甚至藐视、不屑,才会去殴打比自己小的学生。

所以,与其说这位副所长知法犯法,不如说他制止了一起无解的违法行为。而且,马某只是体表有软组织挫伤,充分说明这位副所长是重打轻落,目的在“吓唬”。不然,一个小学生,别说警察,一名普通成年人一个大耳光下去也就倒了吧?

如果没有踢打事件,警察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就离开,校园里会出现什么情况?这位马同学以后会不会变本加厉?会不会在同学面前趾高气昂地说“警察也拿我没办法”?不敢想象!

如今,这位副所长被处理了,于法有据。但是,它或许惊醒更多人:以后遇事还是“和稀泥”的好,免得惹事。如此这般,校园霸凌如何解决?任其野蛮生长吗?


读懂“网友送锦旗”背后真意

■ 余明辉

《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不得殴打他人。这不仅是对警察权力的约束,更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因此,涉事副所长被撤职,是法律对其行为的正当回应,体现了法治精神的不容侵犯。

然而,有媒体报道称,全国不少网友给涉事民警邮寄锦旗。为何这样的处理结果,却引来众多网友对涉事副所长的“逆势”支持,甚至以送锦旗的方式表达?这种情绪化的支持,实则是对当前校园霸凌现象治理无力的一种应激反应和热切期盼。

众所周知,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尤其是校园霸凌,往往因为年龄因素等难以给予足够的法律制裁,导致“犯了错的孩子”可以轻松逃避应有的惩罚,这无疑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庭的二次伤害,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严峻挑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不应成为违法行为的“免死金牌”,更不能因为年龄小而放任其逃避法律的责任。

“送锦旗”给涉事民警,其实以一种另类的方式提醒我们:面对校园霸凌顽疾,不能仅仅停留于谴责和叹息,更不能寄希望于个体的“英雄主义”行为来解决。真正的解决办法,是治理手段不能软,而不是抡拳头。要重新审视未成年人犯罪处理机制,适时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确保法律全覆盖;强化校园法治教育与心理辅导,预防校园霸凌;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抵制氛围;强化家庭责任,家长需加强监管。通过综合施策,构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胡英军 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