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兴宁市宁中镇,有一位自1992年便一直扎根在山区,30多年如一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他叫张炽昌,而“有纠纷找张所”是宁中镇人民群众的共识。作为兴宁市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炽昌工作室”的首席调解员,张炽昌在30多年来成功调解2500多件案件的经验中,提炼出了“六字诀”调解方法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分别是“查、稳、听、定、调、宣”。
“炽昌工作室”调解团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受访者供图)
“查”明真相知根源
在宁中镇某村,村民陈某与刘某由于双方土地一直荒废未使用,时间久远,无法确定界址,最后产生了土地纠纷。
张炽昌向村委干部、往届生产队长、周围群众等走访调查后,了解到争议双方虽然没有界址,但当时土地是在生产队长和周边群众的见证下划分了土地占比。随后他根据调查了解到的土地占比数划分界址,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不打无准备的仗,调解前调查清楚事情缘由,能提高调解成功率。”张炽昌说,他通常运用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如农村常见的土地纠纷,由于年代久远导致土地界址不明,加上我国的土地政策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大部分在农村的年轻人不知晓土地实际情况和现行的土地政策,加剧了相邻土地间的矛盾。只有通过走访、调查、询问的方式,寻找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周围群众等知情人士了解土地权属,并向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了解土地性质和现行相关土地政策,将当事人陈述和调查实际相结合,才能确保真正听到实话、察到实情。
“稳”住场面奠基础
在农村、山区的调解工作中,由于存在部分村民文化水平不高、矛盾双方积怨已深等原因,双方当事人见面就大吵的情况时有发生。稳定当事人情绪,让当事人心平气和调解,是保障顺利调解的前提。
“调解前,我首先会跟双方当事人强调调解纪律,比如一方发言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会给予双方充裕的发表意见的时间。且要就事论事,不得提与调解无关的其他“鸡毛蒜皮”的矛盾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张炽昌介绍道,在乡村调解工作中,还有着“熟人社会”的特点。双方当事人往往是发小、邻居、亲戚等关系。在调解中,他会讲明双方的社会关系,并运用村规民约、风土人情、伦理道德等方面,让双方当事人关注彼此之间的“人情”。
此外,当调解时矛盾双方情绪反映激烈,无法正常调解下去的时候,他还会采用“背对背”的技巧,让调解双方当时人暂时分开,逐个开导,引导双方平复心情,将双方当事人关注点回归到解决问题上来,力调解顺利进行。
“听”案剖析解真意
在张炽昌调解过的一个案件中,某小学因章某的年龄问题不再聘用其当厨工,章某认为其应该享受退休待遇,而某小学则认为与章某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劳务关系。
张炽昌在仔细听取双方的陈述后,也邀请同为厨工的彭某来印证说法,最后听调解团队意见得出结论。章某与某小学之间仅存在一份合作协议,没有建立书面劳动关系,但章某在某小学四十多年工作期间,某小学没有为其购买社保,章某诉求有其合理性,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一致,由某小学一次性支付补助款给章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避免诉累的效果。
“我把听字决分为了‘三听’,即‘倾耳细听’‘耳听八方’‘谋听计行’。”张炽昌介绍道,“倾耳细听”是耐心聆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掌握事实,建立信任。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谈述往往情绪化、利已化、复杂化,则要在“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既要“倾耳”知道双方说什么,又要“细听”寻找到双方矛盾关键点;“耳听八方”则邀请知情人士参与协助调解,听多方陈述,印证事实,达到了解事实真相的目的;“谋听计行”则听调解团队的意见,得出调解的初步思路和方向。
“定”下方向谋推动
“炽昌工作室”在调解时注重部门联合、团队协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同时加强与法庭、派出所及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多元解纷,形成合力,形成调解团队。
在荀某与钟某之间的政府粮差款补助发放纠纷一事中,荀某称其已经将款项发放给同村民小组人钟某,钟某则称其未收到补助款,当时发放政府粮差款补助的是水利部门。张炽昌通过联合水利部门,调查走访知情村民、时任村干部,以及比对水利部门、村委当时的领取台账后,再与调解团队商议后定下结论与方案,确定了荀某没有将领取的补助款发给钟某是事实。随后对荀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成功签订协议,荀某自愿将补助款退回给钟某。
“炽昌工作室”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调解团队在调解中又各展所长、各抒己见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判断,对责任归属作出正确区分,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分歧进行分析,归纳争议焦点,寻求双方解决问题的平衡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技巧促成功
“调解过程中,要认真分析纠纷的实质性问题和调解的突破口,然后充分利用调解技巧,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张炽昌说。
不同的问题,有着不一样的调解技巧。据张炽昌介绍,当双方“钻牛角尖”的时候,需要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立场,因势利导进行调解。当双方因为历史原因产生积怨,处理的时候就不能简单针对当前问题进行调解,而是需要抽丝剥茧,了解积怨产生的根源,寻求最佳解决方法。当法律法规比较抽象,当事人不容易理解的时候,应采取以案说法的做法,提供典型案例给矛盾双方作参考,让其明白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当纠纷情节比较简单,权责比较明确的时候,需要趁热打铁,尽快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工作方法,以“顺势而为,谋势而动”的方法促成双方当事人尽快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宣”传到家促和谐
在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界限引起争议,精神病人杨某将邱某打伤住院的纠纷后,张炽昌以案说法,告知现场村民群众,虽然杨某是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其法定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他并通过浅显易懂的言语、简单有趣的举例、深入浅出的讲解有关规定,引导群众依法办事。
“作为一名调解员和一名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不仅要会调解技巧,还要与时俱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在调解工程中给出正确的调解意见。”张炽昌说,
为此,他早在2001年便取得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书,并不断与时俱进,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后,都会带领调解团队共同进行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纠纷处理后,他又会化身为“普法者”,在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围绕刚刚处理完的案件为“引子”,开展法治宣传,起到了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批群众,维护一方稳定的效果。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吴宇戈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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