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阅资料,发现你村存在资产资源管护不到位、账实不符、底数不清、闲置浪费等问题,请你们立即整改。”这是兴宁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部署开展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该市纪委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权在规范中实施、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联动监督“聚合力”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全市共20个镇(街道)504个村(社区)、461个经联社,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必须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以点带面实现监督监管同向发力。
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会同农业农村、财政、民政等部门,对省“百千万工程”3个典型镇、6个典型村和3个重点关注村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12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9个。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统筹农业农村、财政等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经济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等问题。至目前,共推动清理村(社区)经营性合同2010份,已审查出不规范合同699份,推动整改问题合同464份。
严查快办“惩微腐”
“陈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造成应收取的租费长期未收,给予陈某批评教育处理;张某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发包过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侵吞村集体资金,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随着“百千万工程”的深入实施,投入资金和实施项目越来越多,村集体“三资”领域容易滋生“微腐败”。
该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会商研判线索机制,对重点线索采取委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片区协同办案等方式攻坚突破,坚决斩断伸向“百千万工程”领域的“黑手”。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某镇村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将未入账的生态林管护费侵吞的突出问题,采取“委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合办案,快速查清7名村干部违纪违法事实,对这7名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追回生态林管护费;针对某村委会签订的村集体资产(鱼塘)不规范发包合同,导致租户长时间延期交付租金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推动追回拖欠多年的租金。
同时督促乡镇、职能部门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至目前,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2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批评教育92人,推动解决问题22个,挽回经济损失319万元。
建章立制“抓规范”
“现在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都会定期公开,打开手机微信公众号兴宁惠民信息公开平台就能查询到我们村的‘三资’等情况,十分详细。”一位村民在手机上点击查询相关情况。
该市纪委监委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健全“组账村管”“村账镇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提升农村集体“三资”透明度。针对农村集体资金使用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该市纪委推动进一步完善《镇村小型工程建设报备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聚焦村集体经济“三资”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负面清单”,严格压实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的整治整改责任,推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工作提示函1份。
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选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此外,常态化举办“镇村干部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知识培训班”,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全覆盖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织密制度之网,助力‘百千万工程’顺利实施。”兴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梅州日报记者:侯珍妮
通讯员:市纪宣
编辑: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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