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巧用“加减乘除”法 答好司法行政系统护“未”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守护他们“向阳花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不可或缺。近年来,兴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巧用“加减乘除”工作之法,在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及人民调解等领域不断强化管理,全力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与帮扶。该市通过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切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筑起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多元格局,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伞。

加码保障 织密“未”来安全网

“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我们都可以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在兴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鉴于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该局近年来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设“绿色通道”。

“目前,我们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都设立了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同时还联合兴宁市妇联、残联、教育局等部门,设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权联系点,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开设“绿色通道”,该市还聚焦特殊人群降低援助门槛,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受害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受害人申请的法律援助,均不受经济困难限制。“这些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所申请的法律援助,都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兴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说。

为了提高援助质量,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时,该市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律师,实行一援到底。律师通过随机抽查、旁听、回访受援人、征求法官意见等方式,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据统计,今年以来兴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6宗(其中刑事34宗、民事2宗),接受来电来访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84人次。

减害降险 握紧守“未”方向盘

“希望大家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严格服从管理和教育,规划好未来,努力提升自我。”日前,检察干警在兴宁市司法局对19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场专题教育,引导他们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对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我们都以教育为中心,正努力实现从‘矫其行’到‘矫其心’。”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通过实施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立了单独实施、身份保护的教育方式,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定期开展以“学习法律法规+社工心理疏导+个别谈话教育+社会公益劳动”的教育模式,以此来不断提高教育矫正的效果。存在心理问题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该市则让心理社工从“一对一”谈心谈话教育入手,通过多种个性化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到目前我市共有19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该市建立了“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未成年刑释解矫人员进行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根据其罪名性质、家庭情况、受教育情况、违法犯罪情况、邻里关系、工作生活情况、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等情况,以监狱评估意见作为基准,依据村(社区)了解情况为辅,最后由各司法所协同镇(街)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把关,对其进行逐一评估分析。

根据风险评估状况,该市按重点、关注、一般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并成立帮教小组,联合所在村(社区)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其结对帮扶教育。同时还结合平时跟踪走访情况,互通帮教对象近期动态,一旦有特殊苗头,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落实工作措施,预防重新犯罪。

乘势而为 提高护“未”凝聚力

“你了解《国家安全法》吗?”“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可以为国家安全做些什么呢?”……在兴宁市司法局、兴宁市教育局、兴宁市融媒体中心联合策划的《小小普法员》栏目中,随着小普法员的深入介绍,为大家带来了一场有趣的普法知识讲堂。

这是兴宁市司法局坚持“互联网+法治宣传”理念,在继续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在微信公众号创新推出的视频专栏节目。节目现已选拔出了26名“小小普法员”,共推出了4期节目,分别为《小小普法员课堂开讲了》《小小普法员讲“国家安全法”篇》《小小普法员讲“‘天价’衣服买不得”篇》和《第一期小小普法员“寻法之旅”活动圆满落幕》。 其通过“小小普法员”视角讲述法律知识,培育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小小普法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小小普法员在“寻法之旅”活动中,面对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除了“线上”发力,该市在“线下”大力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群体力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此同时,该市还积极运用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整合多方资源,打造形成集普法资源、信息发布、法律解读、法律咨询“四位一体”的普法宣传矩阵,持续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未成年人维权知识。2024年,兴宁市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兴宁市为未成年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据了解,当前兴宁市已将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该市“八五”普法总体规划,探索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制度,转变传统“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普法宣传模式,树立了“一盘棋”思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普法宣传大格局。

“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除患净源 扫清“未”途绊脚石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是调解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兴宁市司法局依托个人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专家库等专业团队,组建了一支优秀调解员队伍。通过搭建“一站式”调解平台,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推进未成年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确保了未成年人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的专业性、实效性。

兴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设“绿色通道”。

在矛盾纠纷的排查方面,兴宁市发挥市镇村三级调委会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未成年人纠纷苗头隐患,进行逐一登记、制定预案、及时调处。并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调解方法和技巧,开展典型案例评析研讨等形式,提高涉未成年人纠纷的化解质效。

同时兴宁市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交流互通,根据未成年纠纷调解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分析涉未成年人纠纷特点规律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名誉权利。今年以来,兴宁市调解涉未成年人纠纷6件,成功率100%,未出现民转刑案件。

文/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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