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召开 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

4月30日,兴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在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为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宁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兴宁市领导洪国华、邓强、陈日新、朱志勇、麦东阳等参加会议。

宋才华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二要把握目标任务,提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要抓好原本“自学”、专题“研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日常“融学”,做到逐章逐条“学纪”、入脑入心“知纪”、全面透彻“明纪”、慎始慎终“守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坚持示范引领,推动全市党纪学习教育有成果、见成效。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扛稳领导责任,带头查摆问题,注重统筹兼顾,持续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要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梅州市委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扎实做好“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安全生产、民生改善等工作,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动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的新举措、新成效,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

会上,麦东阳、罗文波、潘启东、黄志勇等领导结合各自学习收获和体会作了专题学习发言。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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