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2月5日,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会展中心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八届梅州市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市政协主席陈日新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文波主持会议。

会上,洪国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全会、梅州市纪委全会精神。

宋才华指出,过去一年,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两个维护”统揽政治监督,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市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为兴宁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宋才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一以贯之践行“严字当头”的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把握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必然选择,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全面进步、更加过硬;要深刻领会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坚守初心使命的本质要求,更加自觉把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统一起来;要深刻理解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要求,推动防治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宋才华强调,要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不遗余力提升“全面从严”的新成效。一要持续加强反腐败工作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凝聚反腐工作合力,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二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惩政商勾连腐败、群众身边腐败,严惩行贿行为,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三要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防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大力防治隐形变异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四要持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堵塞制度运行漏洞,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五要持续优化培育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选人导向,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宋才华指出,要坚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锻造“一严到底”的过硬队伍。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对党绝对忠诚标杆,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要做敢于善于斗争标杆,聚焦服务保障兴宁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旗帜鲜明与各种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做模范遵纪守法标杆,保持守纪如铁的自律定力,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会上,罗文波代表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题为《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兴宁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 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位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门,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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