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出特色、“转”出活力!兴宁市永和镇用“土地流转”铺实乡村振兴新路子

在兴宁市永和镇湖尾村,新种植的芋头迎来丰收之时,承包土地的企业正在组织工人将挖出的芋头清泥、分拣、装袋。近年来,永和镇以基层党建为基石,因地制宜、因村制宜,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宗旨,以土地流转为抓手,使土地流转“流”出了特色,“转”出了活力,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铺实乡村振兴新路子。

永和镇湖尾村芋头种植基地。(受访者供图)

“我们成立了村经济联合社以后,至今为止已吸纳了全村290多户村民加入,经济联合社把土地流转后承包给企业,可以为合作社的村民带来每亩300元的收入。”永和镇湖尾村党支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村民还参与了芋头种植、锄草、施肥、采收等工作,每天可以为每个村民带来100元的收入。

湖尾村党支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进行土地流转工作中,通过村党支部牵头,党员包户联系群众的方式,做通群众思想工作,把全村260多亩土地全部流转到合作社,企业再跟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用于种植芋头。以此实现了党支部引领、合作社推动、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形成了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互动双赢的良好局面。

湖尾村芋头种植的发展,是永和镇以党建引领促土地流转,发展特色种植的一个缩影。该镇近年来坚持通过基层党支部牵头,党员带头包户的方式,共流转了3000多亩土地,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共有16个村种植了丝苗米、甜玉米、芋头等特色农作物。不仅能为村民带来土地租金收入,也让在家的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

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夯实党建基础,建强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带头作用,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书写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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