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7月21日,我市召开“人才振兴16条”暨“青梅计划”政策发布会,重点对人才新政进行解读。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发布会。
会上,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团市委、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记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我市按照“1+N”架构体系优化制订人才政策,主文件“1”——《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人才振兴16条”)已于今年5月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实施“青梅计划”“鸿雁计划”“宗匠计划”“金谷计划”“桂竹计划”等五大人才发展计划。
近日印发的《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青梅计划》”),是子政策“N”其中之一,主要通过10项具体举措,最大限度集聚青年人才来梅就业创业。“《青梅计划》坚持从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这一主体入手,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发展两大重点制定,主要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留梅’‘回梅’同步推进,二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推进人才工作放权松绑,四是坚持‘外引’与‘内培’两手抓,五是坚持‘就业创业’与‘成长成才’两促进。”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说。
《青梅计划》突出产出思维导向,对原有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八条”政策作了优化调整,引导人才往企业流动。例如,人才落户奖只奖励落户梅州企业和自主创业的人才,企业引才补贴高于非企业单位,支持企业人才提升学历、晋升职称,将住房保障范围拓宽至企业人才等等;同时,突出用户思维导向,赋予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引才自主权;给予一定条件的企业引才自主权,谁是人才企业说了算;教育、卫生领域引进一定条件的人才可同等享受待遇,为重点民生领域引才工作松绑。
下一步,我市“1+N”人才政策体系的其他配套子政策,将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思路陆续出台实施,为梅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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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编辑:杨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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