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村合作,荒地生金!平远县积极探索走出致富新路子

在平远县石正镇南台村,水稻郁郁葱葱,长势喜人。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是石正镇南台村的平远“社村”合作粮食种植基地,是平远县积极探索“供销社+村集体+运营公司+农户”合作新模式的生动实践。自今年5月份以来,为解决复耕地块返荒、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渠道狭窄等问题,平远县石正镇推进了“社村”合作模式,构建了“供销社+村集体+运营公司+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挖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新的增长点。

“目前,全镇已经流转了1000亩土地用于种植优质水稻,计划打造成石正千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我们的目标是到明年实现流转土地1000亩。”石正镇镇干部陈可颂介绍说,这600亩土地分别流转自五个村,其中南台村最多,达300亩。

“我们按照‘规模连片、整村推进’的思路,流转农户的撂荒土地,由梅州市平远县供销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公司,充当‘管家’,与农户签订流转土地的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和‘订单农业合同’。”陈可颂表示,由于各村目前缺乏耕作劳动力,因此,将田地流转起来,既能解决撂荒问题,又能为村民和村集体增加收入。

据介绍,该合同为期十年,前五年每亩租金为500元,从第六年开始涨至600元。陈可颂总结了平远“社村”合作模式的三大好处:土地集约化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帮助村集体提高收入,实现三产融合;改善耕作条件,以机械化耕作为主,降低运营成本。

南台村党总支部书记谢平山表示:“目前正处于试验阶段,实行一年一稻,待运行规模确定后,我们将实现一年两稻,充分利用土地价值。”

为确保农产品销路稳定,村集体与运营公司紧密合作,实施产销对接和保价收购政策。县供销社则利用其系统内的粮油仓储加工企业订单优势,推动资源向运营公司集聚,构建了稳定的粮食收购网络。

“社村”合作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多方共赢。村集体通过土地经营获得稳定收益;村民通过土地出租和生产托管增加收入;运营公司实现业务扩张和效益提升;供销社则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创造280多万元的经营性收入,确保17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的年均增长10%以上。

石正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领域,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乡村振兴。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石正镇的乡村振兴之路将越走越宽广。

文/梅州日报记者:叶嘉瑶

图/梅州日报记者:钟小丰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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