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法院出实招服务保障平远高质量发展

掌上梅州讯 近日,平远县人民法院“一号文件”出台《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谱写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平远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围绕加强民生保障、善意文明执法、深化诉源治理、聚焦精准服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提出15条具体意见。

《意见》要求,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落实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络、进乡村的“三进”机制;建立长效联系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产业园区诉讼服务站的职能作用;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立足审判职能全力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将服务县域实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成果进行转化运用;进一步擦亮“绿色生态,法治护航”品牌,依法从快从严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妥善化解矿产、钙基、稀土新材料等产业发生的纠纷,按照“四个一”“三同步”工作要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化解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及时发放涉企执行到位案款。

据悉,《意见》系平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梅州市高质量发展暨苏区融湾先行区动员大会及平远县招商引资工作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出的重要举措。平远法院将着力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能力,确保服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梅州日报《民生一线》栏目新闻热线:0753-2301111、13411225588

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曾冬梅

编辑:梁志航

审核:丘利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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