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讨债,钱没要到反入“囹圄”

掌上梅州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若遇上借钱“老赖”,好话说尽,人家就是不还,遇到这种情况,有些债主就不冷静了,可能选择一些极端的手段去追讨债务,结果钱没讨回,自己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五华一债主就因讨债未果一时气愤开车冲撞债务人家开的鞋店,且采取暴力行为以债务人儿子相胁索债,最终被五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2022年6月14日晚,五华人胡某松因多次向胡某朋索要债务未果,于是开车到胡某朋妻子胡某凤经营的鞋店要求代为偿还。双方谈不拢后,胡某松一时气愤遂驾驶小汽车两次冲撞该鞋店。胡某松驾驶的汽车被收银台卡住后便下车,期间看见胡某凤正用手机录像,便从车上拿了一根伸缩棍打向胡某凤,但被其11岁的儿子小杰(化名)用手挡住,胡某松又用手卡住小杰的脖子,以此威胁胡某凤带其去找胡某朋索要债务。随后被处警民警当场制止并将小杰解救出来。经鉴定,小杰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该鞋店财物损失价值为2672元。同时经鉴定,胡某松案发时及目前的精神状态正常、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松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莫让有理变有罪

讨债是件麻烦事,有些人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费时费力,不如自己解决来得干脆,或者有些债主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讨债心切,当他们向债务人讨债不成往往也会冲动地采取极端的手段。于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型讨债案件便频频发生。最终,债没讨回来,债权人自己却进了牢房。因此,讨债者千万不能认为自己“有理”,就可以任性妄为。讨债有理,但手段须合法,遇到债务纠纷时,应冷静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切莫采取过激行为,应寻求合理、合法的渠道来解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由受害者变成施害者。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徐冰琪

编辑:陈坚平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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