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德斌
山东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近日起草了《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其中规定,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者需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该草案一经公布,就引起大家的关注,其中出租车司机需“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规定实在令人看不懂,为何开个出租车还有学历要求?就像有网友所言,难道考驾照也要求学历吗?事实上,法律对此并无限制,学车、考驾照都与学历无关,即便文化水平不高,只要通过培训能看懂图标,掌握驾驶技能,了解交通法规,并通过各项考试,就能拿到驾照,上路开车。
再者,自有出租车行业以来,没见过哪个国家或地区对出租车司机有这方面的要求。就目前而言,绝大部分出租车公司都未对司机有如此“高”的要求,很多驾驶员就是低学历者,但驾驶技术好,道路熟,懂交通法规,并不影响正常工作。
可见,无论是法律规定、行业特征,还是职业需求,出租车司机都不需要用学历设限。而且,对于出租车司机这种服务性职业而言,此项规定亦有学历歧视之嫌,违反相关劳动法规。有关部门设置此项限制,无疑会影响到底层、低学历者,特别是进城务工者的就业,造成他们的就业选择受限,进而直接影响到收入问题。显然,“开出租需高中学历”于法无据,于职业无凭,乃是不合逻辑的规定,也无现实的必要性,纯粹是“画蛇添足”,不符合当下保就业、保民生的大环境,应将相关条文从草案里剔除掉,以免影响社会稳定秩序。
受到疫情影响,很多行业、企业目前仍处于艰难复苏阶段。各地相关部门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在制定政策时,多从鼓励、支持的立场出发,不要搞无谓的限制、约束,以尽可能降低经营成本,为企业减负,助力它们尽快恢复发展。
实习编辑:郭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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