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随着线下演唱会的日益增多,尤其是流量明星的演唱会门票变得炙手可热,一票难求的现象愈发普遍,这导致许多人不得不求助于代购或代抢服务,然而此举往往伴随着跑票、诈骗等风险。近期,平远法院便受理了一起此类合同纠纷案件。
记者从平远法院了解到,2024年7月7日,黄某通过微信委托潘某代抢周某演唱会门票,并支付了3200元费用。潘某承诺,若未能成功抢到门票,将在演唱会门票售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随后,黄某又于7月29日和8月6日分别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向潘某支付了1600元和1960元,用于代抢门票。潘某再次承诺,若抢票失败,将在8月8日退还黄某总计3560元。然而,直至黄某提起诉讼时,所有抢票尝试均未成功,潘某应退还的总金额已达6760元。尽管黄某自8月11日起多次催讨,潘某虽表示愿意偿还,却一再以各种理由拖延,直至8月22日仍未归还任何款项。
在审理过程中,潘某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因经济困难,希望采取分期还款方式。同时,他解释称因上游供应商出现问题,导致门票购买失败,而资金已支付给供应商。经过法院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潘某承诺将按月分期偿还所欠款项。
办案法官提醒,代抢门票存在诸多风险,追星需理性。在当前实名制购票制度下,委托他人代购或代抢不仅可能面临资金损失,还可能增加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建议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票,以保障自身权益和安全。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曾冬梅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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