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卫监检查学校复课前工作,发现有学校准备不足



掌上梅州讯  近日,梅州市卫监所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开始对辖区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复课、复园前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部署,筑牢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关。

学校是人员活动的密集场所,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梅州市卫监所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对教学、生活环境和用具彻底清洁消毒情况,返校教职员工的健康管理,教学和生活场所通风状况,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措施宣传,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消毒和防护用品的储备以及健康医学观察室、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设置等。

从辖区学校、幼儿园自查上报资料和监督员现场督查12所学校情况来看,各学校和幼儿园均建立健全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保障机制,制订了本校(园)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和复课前、复课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晨午检操作流程图,建立了校(园)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档案并落实日报告制度,同时,学校、幼儿园还利用网络、微信、QQ等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线上宣传与指导。但是,现场检查仍发现少数学校未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预案,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学校、幼儿园未按《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设置健康观察区(室)的基本要求》设置健康观察区(室),未配备隔离衣、防护服,医用口罩储备不充分;部分学校、幼儿园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教室、宿舍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未开展。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指出,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幼儿园)落实整改,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在开学前对饮用水(分质供水、二次供水)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在复课后,持续加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的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教学和生活场所通风和清洁消毒制度。

下一步,梅州市卫监所将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0〕3 号)和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粤卫监〔2020〕6号)要求,继续对其他学校和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争取在复课前达到全覆盖。


本报记者:刘巧

通讯员:王自力

图片:梅州市卫监所 供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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