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战“疫情”的关键时刻,少数罔顾法律的人通过聊天工具,在互联网上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了群众的恐慌。我市公安机关在加强人员和车辆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梅州7人因为传播涉疫情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图为传播疫情不实信息者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酒后乱讲型
1月26日,网民谢某锋在朋友圈发表“祝愿全中国人都得肺炎”。经过网警排查,蕉岭警方将谢某锋传唤到蕉华派出所。经审查,谢某锋称自己当时是因为无聊,又喝了点酒,心血来潮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不实言论。公安机关对其在微信朋友圈恶意发表谩骂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教育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月30日下午,我市网民“越健~郭某锌”在微信群发布一开车短视频,用客家话称“出深圳了,看我能得肺病么,得到肺病就传染给你们,我回来,你们要看稳来哟。”郭某锌称自己当时喝了酒,心血来潮在微信群发表了所谓的视频。公安机关对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作出教育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杜撰型
1月27日,我市有多个微信群流传称“华城环城街封路,有一个从武汉回来的大学生犯病了”的信息。此消息引发当地民众恐慌。经查五华县华城镇人叶某华承认其于27日下午听闻有人被医生检查,于是编辑了“华城环城街封路,有一个从武汉回来的大学生犯病了”的文字,并配上两张图片转发给自己好友。该信息发布后,被网民大量转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华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传播疫情不实信息者被拘留
1月26日上午,蕉岭县广福镇黄某凤和黄某盛在微信群发布“分水岌封路了。”被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凤和黄某盛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蕉岭网民林某玉虚构事实散布“蕉岭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两例”等内容,后被徐某平使用手机将虚构的内容制作视频并传播出去徐某平、林某玉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林某玉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对违法嫌疑人徐某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示:当前正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候,广大市民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本报记者:刘野
通讯员:梅公宣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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