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兴宁市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温馨提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尽量减少因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而造成人群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近期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我中心已开通“互联网+房产企业”服务,在房产企业中设有不动产登记便民窗口。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业务,可登陆兴宁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xnbdcdjzx.xingning.gov.cn/bdc_ysl/front/loginPage进行在线申请办理,无需到我中心现场办理。

三、我中心已与本区域的所有银行实现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在各银行中设有不动产登记便民窗口。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存量房抵押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可直接到银行在线申请办理,无需到我中心现场办理。

四、我中心已开通不动产权证书EMS邮政快递业务,建议您申请办理登记业务时选择邮寄送证或电子权证,领证“少跑一趟”。同时,由于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不是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疫情较为缓和后再行前往我中心申请办理。

五、我中心已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服务,权利人查询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可在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的“便民服务” —“房产查询”中查询,或者通过“粤省事”—“住房服务”栏目进行查询。

六、我中心已开辟绿色通道,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个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优先办理、限时办结。

七、如需要咨询业务或者反映情况的欢迎拨打咨询投诉电话:0753-3238687、0753-3238630。

广大群众、企业如确需前往我中心现场办理的,进入服务大厅前须按照政府有关防疫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如发现体温异常等症状,请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中心将 持续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1月30日

见习编辑:古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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