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今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企业推迟复产复工时间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
本报记者:林仪
编辑:李子莹
掌上梅州讯 今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企业推迟复产复工时间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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