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晚,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梅州市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各项响应措施。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落实疫情控制、流动人口管理、交通卫生检疫、群防群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目前,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应急响应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梅州根据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作出如下措施:
一是停止集市、花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全市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公安部门将给予管制。
二是在疫情存续期请市民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要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三是高危人群要自觉做好村(社区)登记。近期去过湖北省等已有疫情的地区,现已在梅州的人员,要在村(社区)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村(社区)管理,早晚测体温,并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
四是全面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全市所有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全部实施卫生检疫,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将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编辑: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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