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20日上午,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会议对《梅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以及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梅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计划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审查。
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财政保障。2020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预算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
会议根据审查情况,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形成了《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梅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梅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两个审查结果报告草案提交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
图/文:本报记者杨敏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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