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立足广东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发挥梅州自然资源、生态资源、人文资源等禀赋优势,按照打造“三宜”城市范例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城乡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品质问题,着力把生活幸福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人文行为之美、社会和谐之美,作为“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建设的重要任务,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特举行“美丽梅州·美好家园”摄影大赛 。
作品范围和内容:梅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美丽城区提质、美丽镇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生态提升、美丽花园城市建设、美丽“细胞”提质、美丽经济培育、最靓屋夸(最美庭院、最美阳台)、城乡人居环境等“两美”行动亮点。
作品要求:形式不限,提倡用新视角创新创作方法,以近年来新作品为主。
一、主办单位
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梅州市海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梅州恒大御景半岛
四、参赛规则
1、本次比赛作品以彩色、黑白照片电子文档形式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创新作品。选送幅数不限。
2、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组照在4—6幅以内。
3、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为电子文档、文件注明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打包发送。
4、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5M以上,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5、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可作为梅州市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6、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不符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9、收稿截止日期:2020年2月29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10、参赛作品发送协会邮箱:2214926257@qq.com。
11、2020年3月5日由主办单位邀请省摄影家协会、市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
1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五、奖项设置:106名
一等奖(1名):5000元
二等奖(2名):2000元
三等奖(3名):10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各200元
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六、参赛对象
省内外各地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七、网络媒体支持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梅县侨声》杂志、海金影视传媒、“客都原创”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发表。
编辑: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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