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解答“安全”问题!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

掌上梅州讯  2020年1月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温勇登一行作客“行风热线”节目,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因灾全倒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4万元

市民罗女士咨询:我老家在兴宁,去年家里的老屋倒塌了,我看有些村民的房屋倒塌有补助,我的却没有,村干部说我不是全倒户。请问什么是因灾全倒户,申请因灾全倒户救助要符合哪些条件?因灾全倒户重建补助标准是多少?还有其他补助资金吗?

上线嘉宾回复:因灾全倒户,是指居民住房因自然灾害全部倒塌的家庭。不是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列入因灾全倒户。

认定为因灾全倒户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对于居民住房因洪水浸泡、山体滑坡等原因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濒于崩溃、倒毁,所有住房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家庭,可以认定为全倒户。二是虽然房屋因灾受损没有倒塌,但经住建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可认定为全倒户。三是没有人居住的房屋,独立厨房、厕所、牲畜棚等辅助用房以及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在统计之列。四是一套房屋全部倒塌但还另有住房的不能登记为全倒户。

因灾全倒户重建补助标准是:根据各地资金情况,由各受灾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的补助标准。目前,我市对因灾全倒户重建住房,一般全倒户每户补助4万元,五保户、孤儿家庭每户补助5万元。需要明确的是,只有进行重建或重置房屋的,才能给予补助资金,否则,不予补助。

除政府补助外,我市还实施了农房保险政策,全市农房每年由政府出资投保,农房因灾倒塌或损坏后农户可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核赔。保障对象为全市凡具有农村户籍的常住农户,其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住房因灾造成倒塌或损毁,可申请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具体赔付金额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核定。农房遭到损失时,农户应保护现场,立即拔打报案电话95518,并协助查勘。

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超量存放行为

市民张女士反映:春节快到了,我发现个别烟花爆竹零售点在销售烟花爆竹时存在乱堆放、超量存放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上线嘉宾答复: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个别零售点贪图方便,存在超量存放的现象,甚至出现“前店后仓”、“下店上仓”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的有关规定,在办理零售店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根据零售店面积的大小,对每一个零售点的存量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不超量存放、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异地经营等,坚决杜绝“前店后仓”、“下店上仓”等现象。如果广大市民发现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超量经营的行为,欢迎拨打12345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报记者:李玉娇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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