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反映问题后,镇村干部很快就上门来商讨方案,盘活了耕地资源,我家每年也多了一笔收入。”梅县区畲江镇官铺村一村民激动地说道。此前,畲江镇纪委接到村民反映,官铺村有部分耕地因某企业经营问题导致未能被合理耕作和利用,村民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
畲江镇纪委立即回应群众关切,会同职能部门经过走访了解、座谈协商、现场核实等,重新引进意向企业盘活300多亩耕地。最终,官铺村委于今年8月与某农业企业成功签订20年合同,重新盘活耕地后惠及7个村民小组共计209户村民,年均集体收入将增加约9.78万元。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一起典型事例。该区纪委监委督促区直职能部门把握时间节点,对各镇村当前仍在实施和履行的村集体土地、物业等资产资源流转、租赁发包等“三资”经营性合同全面摸底排查。目前,共清查“三资”经营性合同3150份,发现问题合同469份,已整改197份,有效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将案件查办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发现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查快办,查处了某镇党委原书记等11人通过虚构工程项目等方式套取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送礼和违规宴请违纪案,该镇党委原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目前,全区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6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挽回经济损失88.16万元。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集中整治工作建议函1份,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推动有关单位狠抓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
梅州日报记者:侯珍妮
通讯员:市纪宣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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