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消费是一种“先付费、后兑现”的消费模式,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提前向经营者支付一定款项。这种消费方式便于商家回笼资金,锁定客源,消费者也能享受到优惠和折扣。但消费者也可能会面临因商家停业、改变服务内容、变更经营者等导致预付款无法兑现的风险。不久前,梅江区检察院就一起弱势群体的预付款消费维权案支持起诉。
购买商品不给提货又不肯退钱
“检察官,我几年前花了2万多元购买了13件羊奶粉,还有9件没有提货。现在店家既不肯给我提货又不肯退钱,该怎么办啊?”2024年8月,年逾七旬的老人李伯来到梅江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原来,2019年年底,李伯听人讲羊奶粉营养高,喝了对身体好,遂到梅江区某商行购买,并以其和儿子的名义参加了商行“预付2.4万元订购了13件羊奶粉”的优惠活动,购买时双方口头约定随到随取,且未对提货期限进行约定。购买之后,李伯先后提取了4件羊奶粉。2023年1月起,李伯多次要求商行提供羊奶粉或者退回预付款,均遭商行拒绝。
接访中,检察官还了解到,李伯是一名退休的煤矿工人,妻子多年前病故,唯一的儿子是一名二级精神残疾人,体弱多病。结合李伯提供的收据、提货单等,检察官初步审查后认为,李伯父子有起诉维权的意愿,但因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原因,在证据收集、提起诉讼方面确实有困难,决定受理该案。
立案后,为明确诉讼主体,梅江区检察院依法向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查明被告详细身份信息。同时,考虑到李伯父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表达诉求和处理诉讼事务能力弱,梅江区检察院还主动对接梅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援助律师,为其后续提供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促双方和解
2024年9月6日,梅江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进一步厘清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综合调查及听证结果,检察官认为,李伯父子与梅江区某商行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某商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024年10月12日,梅江区检察院依法向梅江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在审判阶段,办案检察官与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于2025年1月22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李伯父子于2029年前提完9件羊奶粉,如果李伯父子在此期间要求退款则可以退款。调解协议生效后,李伯父子已从商行提走一件羊奶粉。
个案的圆满办理并没有让梅江区检察院停下前行的脚步。据悉,为进一步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检察服务,2025年1月,梅江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民事支持起诉中心,同时牵头区法院、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等九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将支持起诉与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有效衔接,共同推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依法有效开展,形成保护合力。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林翠婷 王君娜
编辑:杨舒琳
审核: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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