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为城市“增光添彩”!《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两周年

掌上梅州讯 《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梅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两年来,《条例》对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让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行人走斑马线过马路时,途经车辆主动礼让

近日,记者在梅城江南梅江四路一处人行斑马线上看到,路上的车辆络绎不绝,当有行人或者骑车市民下车推行过马路时,过往车辆都会主动停车礼让,耐心等候行人通过后再驶过斑马线。

“我们平时过斑马线时,车辆都会停下来礼让,这两年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不少,这使得文明礼让的现象也更多了。”刚过完马路的市民李阿姨说道。

生活在梅城的人们,这两年能切实感觉到身边细微的变化。除了斑马线前的“车让人,人守规”,骑摩托、电动车的市民基本上都佩戴了安全头盔,这也成为了梅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记者在梅城江南西桥红绿灯路口看到,无论是等候还是在路上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都按照交通法规要求佩戴了安全头盔。记者在梅城的一些学校路段看到,以往家长们自己佩戴了安全头盔,往往会忽视了孩子的安全,没有为其准备头盔,但通过交警部门的不断宣传和文明劝导,这一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骑摩托车接送小孩上下学时,自己都会戴好头盔,也会给孩子准备一顶安全头盔。”学生家长廖先生告诉记者,学校不定期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如果骑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坐车不系安全带,孩子都不让开车。

“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劝导较多的交通不文明行为主要是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经过斑马线前没有下车推行,极个别骑共享单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江南中队中队长罗雄辉表示,这几年来,梅州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逐渐增强,都实实在在体现在市民日常生活中。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均达到了98%以上,既有效保护了驾驶员自身的安全,也有效保障了社会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机动车主动礼让已成文明习惯,有些市民会竖起大拇指,对礼让的车辆驾驶员表示感谢和点赞。酒后不开车,成了饭局中大家暖心的叮咛。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规范停车,保障道路畅通,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等,都是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增强的体现。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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