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传艳
近期,一则“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闻引发关注。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2.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5.6%。如何破解这道现实难题,考验着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更检验着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包容度。
当前,老年人租房遭遇的隐形门槛,已成为行业潜规则。许多中介机构通过设置合租年龄上限、强制子女担保、抬高租金等手段,将老年群体悄然挡在租赁市场之外,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
从法律层面看,现行法规尚未对租房市场的年龄歧视作出明确禁止。民法典确立的合同自由原则,赋予了房东选择租客的自主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明令禁止歧视,但缺乏针对租赁场景的细化条款。
尽管规定是模糊的、抽象的,但对老年人的影响是清晰的、具体的。租房难让老年人在生活中屡屡碰壁。找不到稳定的住所,不仅打乱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节奏,更让照料安排变得困难重重。此外,各种年龄歧视也让他们倍感压力,仿佛成了社会的“边缘人”。这种被排斥的感觉,加剧了他们的社会隔离感,给晚年生活蒙上了阴影。
破解这一困局,关键在于构建风险共担机制,消解后顾之忧。中介机构可探索“双通道签约”模式,既保留子女远程电子签约的便捷性,又确保现场签约的法律效力;房东可通过购买租赁责任险,转移意外风险的经济损失。此外,各地还应建立老年租客信息备案系统,整合医疗急救、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资源,为出租方提供托底保障。
最关键的是,公共政策需发挥托底作用。一些地方将公租房优先配租给老年人等做法,为破解老年人租房难提供了破题思路。通过完善公租房申请条件,对失能老人、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实施“应保尽保”,既能缓解老年人的住房焦虑,也能倒逼租赁市场调整服务策略。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力度持续加大,应该面向老年人建设更多适老化租赁社区,进而大幅提升针对老年人的优质供给。
老年人3天被拒20次,暴露出社会适老化改造的短板。一个真正友好的老年型社会,应当让老年人享有平等的住房租住权利。只有当房屋中介不再谈“老”色变,房东敢于向银发群体敞开大门,公共服务也能为老年居住需求提供系统性支撑,才能显著化解老年人租房难题,才是对“尊老敬老”的最好诠释。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