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白象为“多半”道歉,“抖机灵”式商标当治

■ 吴睿鸫

多位网友反映称,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并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相关话题曾迅速冲上热搜。6月4日晚间,白象食品发布声明称,目前公司在售的“多半”产品,是基于原70克面饼基础上推出的110~120克面饼的大份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的产品。如因此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公司诚挚地表示歉意。

在日常语境中,“多半”一词很容易被消费者理解为产品分量比普通款多出一半。当消费者看到包装上醒目的“多半袋面”以及旁边“大分量,倍满足”的标语时,自然而然会认为该产品的量要比常规产品多很多。可实际情况是,白象“多半”系列产品相比普通款,整体净含量并没有达到消费者所理解的“多半”,只是多了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这种巨大的认知差距,无疑会让消费者产生强烈的被欺骗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要求,标签内容真实客观、不得误导消费者。白象将“多半”注册为商标,在注册流程上或许合规,但在实际使用中却使消费者对产品分量产生误解,这显然触碰了相关法规的边界。

回顾过往,白象作为民族品牌,因拒绝日资收购、大量雇佣残疾员工以及在河南暴雨等灾害中的积极捐赠,赢得了“国货之光”的美誉,收获了众多消费者的支持与信赖。可如今,“多半袋面”事件让这份信任岌岌可危。一旦消费者感觉被欺骗,品牌形象必将受损,苦心经营的口碑也可能毁于一旦。

近年来,类似商标误导消费者的事件并非个例。今麦郎“1袋半”商标因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分量的认知被裁定无效;千禾“0酱油”事件也曾引发公众对其“零添加”宣传的质疑。这些事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在营销时过度追求噱头,“抖机灵”忽视消费者权益,在市场竞争中走上了“歪路”。

一个品牌若想长远发展,应反思并改进包装设计,清晰标注产品信息,避免消费者误解;同时,要把精力放在产品创新和品质提升上,用真正的实力赢得市场。职能部门更要依法履职,严格审查企业的商标使用和宣传行为,对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