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鹏
今年2月以来,梅州公安扎实推进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从路面执法、源头防控、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统计数据显示,专项行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全市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9.22%。(详见《梅州日报》4月12日3版)
摩电作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交通违法现象一度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非法改装、未登记上牌以及无证驾驶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不仅给驾驶人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威胁。值得欣慰的是,自今年2月起,我市扎实推进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多方面努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全市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9.22%,但安全治理“没有收兵时”。
路面执法是专项治理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对各类违法骑行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这不仅让违法驾驶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起到了强大的警示作用,促使更多摩电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通过常态化的执法行动,营造了一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交通环境。
源头防控同样不可忽视。相关部门加强对摩电销售企业和维修店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超标电动车和非法改装等行为,从源头斩断不合格摩电流入市场的渠道,减少了潜在交通安全隐患。此外,对未登记上牌的车辆加强管理和引导,督促车主尽快上牌,确保每辆摩电都在有效监管之下。
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令人鼓舞,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涉摩电交通事故安全治理“没有收兵时”,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方面,要继续巩固和扩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大路面执法、源头防控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摩电交通安全治理,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区和家庭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位摩电驾驶人都应当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只有人人都成为交通安全的守护者,梅州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才能得到持续改善,群众的出行安全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