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预制菜可以有,知情权不容剥夺

■ 徐建辉

11日,知名演说家@罗永浩·钮祜禄在微博发文称“不反对预制菜,但餐厅卖预制菜并且不注明的,本质就××是欺骗。即使真的做到了宣传的‘安全美味’,它也是欺骗。”此前罗永浩曾在直播间表示,希望国家能立法强制,如果是预制菜餐厅要标明是预制菜。

毫无疑问,罗永浩这次有关餐馆使用预制菜不明示的吐槽,引发了广泛共鸣。很多网友觉得,他说到了大家的心坎上。

对于消费者而言,知情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当走进餐厅,消费者有权知晓所点菜品的制作方式与食材来源。若餐厅刻意隐瞒预制菜的使用,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点餐,这无疑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消费者基于对餐厅现炒菜品的期待进行选择,结果却可能是食用了预制菜,这种信息不对等,会让消费者产生被蒙骗之感。

从选择权角度看,消费者有权依据自身喜好和需求,决定是否选择预制菜。若餐厅不注明,消费者便无法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做出选择,这相当于剥夺了他们的部分选择权。类似的还有转基因食品的使用问题。无论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消费者都有权知道自己购买的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以便做出自主选择。

要化解这一矛盾,餐厅作为服务提供者,责无旁贷。餐厅首先应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在使用预制菜时,明确向消费者标注,给予消费者充分的信息提示,让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消费。其次,餐厅可在菜单或点餐过程中,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菜品是否为预制菜,或者提供预制菜与现炒菜品的不同选项,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监管部门同样需要发挥作用。有关部门应采取立法立规等方式,制定明确的预制菜使用标注规范,对于餐厅使用预制菜却不注明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惩处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预制菜本身是餐饮行业发展的一种产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餐厅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健康、和谐、诚信的餐饮消费环境,让预制菜在阳光下发展,而非成为餐饮市场中“隐秘的角落”。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