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右言他
近日,平远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两人醉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依法判处陈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回顾:2024年3月20日凌晨,陈某在醉酒状态下,驾车撞上一辆等待红绿灯的二轮摩托车。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杨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9mg/100ml,杨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5.9mg/100ml。
这起醉驾案中,酒后的杨某也许万万没想到,自己骑摩托等红绿灯却被另一个醉驾人员撞到,画面滑稽又让人揪心。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两人“醉”上加“罪”被判刑,一点也不冤。
自2011 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以来,很多驾驶人时刻提醒自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现象明显减少,令人欣慰。但并不是所有酒徒都能管住自己的嘴,特别是在“喝了酒有代驾”“不一定有交警查车”等侥幸心理作祟下,不少人放松了警惕,“什么事都喝了酒再说”,酒驾、醉驾也就在所难免了。
我国的 “酒文化”由来已久,“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成礼,无酒不成欢”似乎已经成为传统礼仪。针对酒在各种场合中的“功效”,有人调侃“杯酒释兵权”是政治文化,“李白斗酒诗百篇”是艺术文化,“牧童遥指杏花村”是社会文化……各种聚会,无酒不欢,而且是“感情深,一口闷”,“一杯情,二杯意,三杯才是好兄弟”,不少人更是愿意在“先干为敬”的觥筹交错中谈生意、谈人生以及各种八卦。
现实生活中,酒似乎也是“万能”的。高兴要喝,忧愁要喝;诞生举杯庆贺,死亡举杯悼念;有文化的爱它,大老粗也爱它……君不见那喝酒的场面——劝酒时,甜言蜜语;喝酒时,豪言壮语;喝多了,胡言乱语;喝醉后,“倾盆大雨”。其实,酒之所以如此“万能”,只因为它是我们情绪的折射镜,如果你是悲伤的,那酒杯里盛满的就是泪水;如果你是高兴的,那金樽里荡漾的便是笑靥。
其实,酒喝多了容易误事。不少事端,均由酒起。不少酒徒喝酒前“我是梅州的”,喝酒后就成了“梅州是我的”,还喜欢酒后乱拨手机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也不管是朋友的还是领导的。一两次对方或许还能理解你所谓的“真性情”,也感恩你酒后还能“想起”他,但是次数多了不胜其烦了,就会渐渐敬而远你,甚至最终老死不跟你往来。可见,喝酒能交朋友,但是酒喝多了,亦能倾覆“友谊的小船”。
凡事讲究“度”,喝酒也不例外。平远这起醉驾“对对碰”,是闹剧,更是警示。广大酒友需谨记:小酌怡情,贪杯伤身。如果确实“宁愿伤身体,不愿伤感情”,也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以免“害人”又“害己”。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