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双玲
兴宁市罗岗镇总结前期开办霞岚村“幸福食堂”的经验,加大力度创建罗岗“幸福”公益品牌的系列项目,在临近河源市龙川县的潘洞村党群服务中心开设了“幸福驿站——爱心超市”,提供商品订购、代拿快递、代办事件等服务,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还可提供上门服务。(详见《梅州日报》8月18日3版)
“幸福驿站”让群众幸福感更强了。农村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较多,其自主采购生活必需品常常局限在本村(组)副食店、小卖铺内,若想采购更高品质的商品受到不少制约。“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开设“爱心超市”虽是小事,却让边远村落群众在村里就能享受到圩镇生活的便利,特别是缓解了村中留守“一老一小”出门采购的各种不便,让村里群众感受到满满的幸福感,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推广。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人民服务,就是要用心、走心、细心和耐心,了解群众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和诉求,把一件件微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事实上,在面对“老龄时代”的到来,解决偏远山区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增强群众幸福感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因此,作为农村“微服务”,“爱心超市”的推出具有人情味,是民心所向。
以“微服务”提升边远村落群众幸福感,相关部门一要听民意,建好“家门口”便民阵地。以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群众集中为选址原则,整合各方资源,以点带面完善周边基础设施,增加村落活力。二要问民需,打造“有温度”党建品牌。将幸福驿站“爱心超市”党建品牌升级,保证超市商品物美价廉;积极发挥结对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助医、助学、为老服务等志愿活动,打造党建“联合体”。三要解民意,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持续完善“幸福驿站”配套功能设施,配齐空调、应急医疗箱等基本服务设施,同时立足农村群众爱串门、喜交流等实际需求,将服务内容向休闲文化等精神类服务倾斜,以一站式空间解决“民生小事”,将“爱心超市”真正办成“爱心传递”的中转站。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群众生活上的需求、生活中的困难,广大党员干部都应该用心用情去解决。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