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丨对电动自行车的集中整治要常态化

■ 刘天放

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5月23日晚,梅州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专班组织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及基层网格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专项行动。(详见《梅州日报》5月25日4版)

据了解,23日晚,全国共组成7.4万个夜查小组,累计派出检查人员25.6万人,对6.3万个住宅小区、17.5万个自建房以及23.3万家夜间经营使用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劝导搬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29.8万辆,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689家单位、856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7300余名个人进行了依法处理……

一晚查处如此多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可见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实属必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其中大部分原因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造成的。不久前发生在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就是由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引起的,造成15人死亡、数十人入院治疗的惨剧。随后,各地开始了声势浩大的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行动。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是时候必须整治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隐患多多,切不可在室内或楼梯间、过道内停放或充电。按规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相关硬性规定,必须坚决贯彻到位,才能防患于未然。当然,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同时,还要加大服务力度切实解决“充电难”和“停车难”等问题。

一句话,电动自行车的各种违规隐患很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公共安全问题,也是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整治要常态化避免“一阵风”,由此才能减少乃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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