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课间圈养”教育不出好学生

■ 苑广阔

最近,山西一位老师在社交平台上吐槽“课间圈养”现象,引发众多家长共鸣。“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学生,把课间的欢声笑语还给学生”“中小学生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快没了”登上网络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这位老师的吐槽,引发了众多家长的强烈响应,笔者猜想,如果小学生能够听到网络上的声音,他们一定会态度鲜明地支持这位吐槽的老师,因为他们才是“课间圈养”最大的“受害者”。没有了课间十分钟,孩子们不但没了在操场奔跑跳跃的机会,没了和同学追逐嬉闹的喜悦,有些孩子甚至连正常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了。

到底是谁“偷走”了孩子们的课间十分钟?这背后的原因,确实比较复杂。如果说有些老师喜欢“拖堂”是客观原因的话,那么主观原因或许就是——很多老师不希望孩子课间10分钟到学校操场追逐打闹,更不愿意他们在教室、走廊嬉戏玩耍,原因无他,就是为了安全。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活泼好动,互相追逐打闹确实容易因为跌倒、推搡等等而受伤,而一旦孩子受伤,家长就可能会找老师和学校兴师问罪。于是乎,不管是学校还是老师,都在内心倾向让孩子们在课间10分钟的时间留在教室里。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需要学校和老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相关内容外,同时还需要广大家长多些对学校和老师的理解、体谅与支持,需要平衡好彼此之间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处理好其中的法律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在校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有过错才担责,无过错无责任。

在法理上,是否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才是判断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关键因素。并不是孩子在学校里受到伤害,学校就一定得承担相关责任。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光靠增强学校、家长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还不够,关键还得厘清关乎校园安全的各个主体责任,避免过分强调学校、教师在校园安全中的责任和义务。

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圈养”养不出身心健康的孩子。让孩子去跑、去跳,即便会有磕磕碰碰,对孩子而言,都是成长中必不可少的经历。所以,请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学生,把课间的欢声笑语还给学生。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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