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1月12日,中国共产党蕉岭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蕉城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书面);刘鸿涛同志代表县委作报告;县委常委会就 2022 年抓党建工作情况作报告(书面);听取县经济工作专题报告(书面);审查县纪委工作报告(书面);审查蕉岭县2022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书面)等。

以上议程结束后,进行了分团讨论,讨论刘鸿涛同志代表县委所作的报告和《中共蕉岭县委关于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共蕉岭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行动方案》《中共蕉岭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行动方案》,审议党代表提案处理意见(草案)、大会《决议》(草案)和县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随后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分团讨论情况和党代表提案处理意见(草案)、大会《决议》(草案)和县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修改建议汇总情况的汇报,听取《中共蕉岭县委关于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共蕉岭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行动方案》《中共蕉岭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行动方案》的讨论情况,审定拟提请大会表决的党代表提案处理意见(草案)、大会《决议》(草案)和县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最后,举行闭幕式,表决通过党代表提案处理意见(草案); 表决通过大会《决议》(草案)和县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刘鸿涛同志作总结讲话。
文/梅州日报记者:丘琼
特约记者:蕉岭县委办新闻组
图:徐志宝
编辑: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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