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9日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4日在蕉岭县丘成桐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蕉岭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蕉岭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蕉岭县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编辑:刘滨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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