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9日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至1月14日在蕉岭县丘成桐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蕉岭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蕉岭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蕉岭县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编辑:刘滨

审核:蔡颜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