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法治建设!
梅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媒体述法工作提升质效
“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基层执法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执法整体力量不够,普法深度有待提高。”
……
不久前,一场特殊的“考试”在梅州市进行。6名分别来自蕉岭县委、丰顺县人民政府、梅州市司法局、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商务局的主要负责人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下进行媒体述法,“晒一晒”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成绩单”。今年以来,梅州市探索创新媒体述法等形式,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上新台阶。梅州创新述法形式做法获得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肯定。
以述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尊法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近年来,梅州各地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必须了解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本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农业法律法规融入日常、融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本领和能力。”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伟纯在进行媒体述法时说。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梅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此前的主要形式是述法抄报、会议述法等,今年则是创新提出媒体述法这一形式。“我们组织若干名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视采访、拍摄制作视频短片等形式,展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展现法治建设成效。”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出台工作方案,将媒体述法作为年度述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开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专题栏目,首批选定蕉岭县委、丰顺县政府、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媒体述法,围绕省委依法治省办明确的述法内容,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实体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纳入述法工作内容。相关负责人走进镜头、直面群众,晒成绩、亮家底、讲不足、谈打算,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变化和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梅州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以述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对土地综合开发和征地拆迁这两份框架协议,大家还有什么意见?”在梅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一场专题论证会召开,梅州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向市政府法律顾问咨询,研究形成的意见汇总后将提交给市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梅州市司法局局长徐婉玲在述法时介绍,市司法局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外脑”和“智库”作用,高质量完成双龙高铁(武平至梅州段)项目土地综合开发、征地拆迁等有关事项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为依法依规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跳出一域看全局。近年来,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意识明显加强,主动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如梅州市商务局带领全市商务系统研究制定《梅州市招商引资“竞标争先揭榜行动”奖励办法》《梅州市市级驻外招商队年度考核细则(试行)》等措施文件30多份,形成了“1+1+X”招商引资政策体系,有力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执法先普法,检查先自查,信任不放任”的三项措施,实现监管效能有力提升……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2023年全市共引进招商项目276个,计划投资额621.48亿元,本年累计完成投资138.08亿元、增长42.4%;梅州在全省率先并超额完成20亿元知识产权融资目标,指导培育“个转企”439户,同比增长404%,同比增速全省排名第一;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424.72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全省排名第5。
以述法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前段时间,蕉岭县广福镇广育村的村民钟某新和钟某平因为修建院墙起了冲突,闹得不可开交。广育村党员干部在了解情况之后,运用“客家围屋定分止争工作法”,把双方请到围屋议事场进行调解,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的背后,是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蕉岭县委书记刘鸿涛在述法时介绍,该县以入选全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县为契机,围绕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全省示范,大力推动优秀客家传统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理念深度融合,探索创新“客家围屋定分止争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秉法治为民之情,谋惠民利民之策。梅州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法治绘就民生底色。
一名女子在丰顺县某工厂突发疾病身故,引起补偿纠纷。如能调解成功,该案可为当地企业和就业人员上一堂关于“劳动争议”的法治教育课。丰顺县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组成调解组对双方进行调解,情、理、法相结合,圆满调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法治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态度,也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方法和能力。丰顺县委副书记、县长罗达祥表示,丰顺县把法治建设作为政府履职的生命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法治服务质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气象。
述法不能一述了之。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述法工作经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媒体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形成“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让“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持续提升,为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快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奋力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杨智超
梅江区推动部门联动协同确保辖区铁路运输安全通畅:筑牢护路防线 共建平安铁路
抓实队伍建设、提升宣传效应、强化智能预警……2024年以来,梅江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方针,盯紧平安铁路建设总目标,推动沿线镇、铁路、交通、教育等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多种举措,确保辖区铁路运输安全通畅。
梅州站派出所民警在铁路沿线周边巡查。(通讯员供图)
建立工作机制
排查风险隐患
梅江区辖区既有非封闭的普速铁路漳龙线27.5公里,沿线跨3个镇13个行政村,沿线地处城郊接合部,线路多为公铁并行地段,人员上线行走、拍照、玩耍等跨线侵扰线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列车途停等问题。
护路就是护发展,护路就是护平安。梅江区委平安办印发《2024年区委平安梅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组工作要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会商研判风险隐患,并联合惠州铁路公安处梅州站派出所(以下简称“梅州站派出所”)等单位开展工作督导。
相关单位经实地排查,今年上半年共发现涉铁矛盾纠纷1宗,路外环境突出安全隐患1宗,铁路沿线居民非法进入铁路区域1宗。各镇、各职能部门分别认领相应责任,确认纠纷调处化解、隐患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梅江区在队伍建设上不断完善新机制,联合梅州站派出所、铁路沿线镇村,组建了三支由铁路沿线村治保力量、村干部、网格员、群防群治队伍等为主体的义务护路联防队伍,加强安全巡查,协助有关单位加强涉铁矛盾纠纷化解、调查涉铁路治安案事件、开展爱路护路宣传等,有效预防各类涉路安全风险,全力保障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
加强护路宣传
营造护路氛围
“同学们,铁路不是娱乐场所,大家千万不要翻越护栏进入铁轨玩耍,也不要拿石头丢火车,都是很危险的。”今年2月26日,铁路公安民警走进校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宣传铁路安全防范知识。
梅江区坚持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联动推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良好氛围。其中,梅江区委政法委联合梅江区教育局、梅州站派出所、梅江区法学会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暨“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梅江区组织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爱路护路集中宣讲30场次,同时通过进村入户派发宣传资料、在沿线村悬挂宣传横幅、集中演讲、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沿线数万群众接受铁路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升维护铁路安全的意识。
强化智能管理
提升技防水平
“以前视频监控较少,日常巡逻还是存在不少死角,现在升级并新增了高清视频监控,在防止人员牲畜上道、处置各类警情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梅州站派出所综合指挥室,铁路公安民警可实现24小时对线路实时动态巡查和全天候可视化防控。
在人防、物防的基础上,相关部门着力在技防上下功夫。据了解,梅江区委政法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会同沿线的长沙镇、三角镇、西阳镇人民政府共筹集30多万元资金,对辖区内原有的28个高清视频监控进行升级改造,并选址再增加6处监控点位,增设云广播、AI功能、延长视频存储期限,基本覆盖8座隧道、13座桥梁、3处人行便道等复杂重点路段,铁路沿线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据统计,2019年3月至今年上半年,梅州站派出所通过视频监控处置各类警情5起,其中有效防止了6起危行案事件,查清了4起线路治安案件,有效清理了上线闲杂人员320余名,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张雯媛 林嘉文 杨波
家族式涉黑组织强揽工程牟利!梅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一黑恶犯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涵盖拆迁、土方、建材供应等黑恶犯罪常见多发环节,既包括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也包括非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梅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曾某雄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
家族成员形成涉黑组织
20世纪90年代,曾某雄及其家族成员开始涉足梅州市五华县建筑行业,参与当地一些工程项目建设。2003年,曾某雄为争夺某工业园的工程项目,殴打工程老板廖某菓致其轻伤,迫使其放弃该项目。曾某雄因此事被判刑,但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为控制工业园工程,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005年,为推进工业园的项目施工,曾某雄纠集曾乙等人持械殴打进行土地维权的周某茂、曾甲辉等村民,造成曾甲辉重伤、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该案中曾某雄方未受到任何处理,周某茂方因其他案件被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自此,曾某雄犯罪团伙在该工业园及周边地区取得强势地位并树立非法权威,以曾某雄为组织者、领导者,曾乙、曾某雄外甥李某东、包甲明、包乙明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此后该组织利用非法影响力继续在工业园区强揽工程牟利,不断发展壮大。
曾某雄次子曾甲因犯抢夺罪被判刑,于2010年2月刑满释放后,协助曾某雄管理工程项目,依托其父亲曾某雄出资和前期形成的非法影响力,先后成立五华县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外挂商号某酒吧)等企业,并以该酒吧等为聚集地,纠集曾某祥、李某等18名有前科、吸毒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有组织地实施19起犯罪行为
其间,曾某雄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陆续成立五华县某实业有限公司、五华县某建设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均由其家族成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该组织成员大多在某酒吧担任内保或者在上述相关公司任职,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该组织利用其非法影响力以及暴力威胁手段承揽工业园的厂房建设、土石方、混凝土、爆破等工程牟取暴利,并将所获经济利益用于组织成员福利、娱乐、购买作案工具等,以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
该组织长期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残害百姓,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19起犯罪行为及大量违法活动,造成2人重伤、11人轻伤及多名群众受伤的严重后果;在多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以暴力为依托,组织多名成员到施工现场站场造势,强行施工。
该组织通过实施前述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某工业园周边地区取得强势地位并树立非法威信,对工业园及周边地区的群众形成心理威慑,致使众多违法犯罪活动的被害人及相关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对当地工程建设形成非法控制,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期间,为壮大产业、谋取更多利益,曾某雄、曾乙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挖毁、填埋林地及混凝土硬底化、兴建建筑物等方式,逐步对涉案农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造成涉案农用地原有耕作层、山体排水系统被毁坏,原有种植条件和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和扣押了涉案银行资金、保险理财产品等约1900万元,依法对116处不动产和166辆汽车、重型工程车等限制交易,对未结清工程款约1.79亿元进行截留。
组织者领导者获刑25年
本案由梅州市公安局、五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月30日向平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被告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0月27日,平远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判处组织者、领导者曾某雄、曾甲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罚;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相应财产刑;判决曾某雄、曾乙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1200余万元,承担鉴定评估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宣判后,曾某雄、曾甲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3年4月23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检宣
编辑:李子莹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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