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向磊代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掌上梅州讯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郑延东为梅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黎明为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侯向磊、邹宇平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黄春英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林秀雄辞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侯向磊副院长代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现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誓下,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通讯员:梅任宣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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