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商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掌上梅州讯  5月13日,梅州市工商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治地位,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必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不仅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工商联的职责使命,也为做好新时代工商联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工商联系统要深刻领会国家立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聚焦主责主业,以法治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梅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将法律精神内化为开展工作的思想指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加强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充分依托市工商联宣传矩阵、轮值活动、入企调研及“法律三进”等载体,通过专题解读、宣讲培训等形式,向民营企业和商协会深度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意义,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掌握法律规定、树牢法治意识、用好政策红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三要提升服务效能,护航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开展好“八大暖企”“3+5”服务专项行动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与联系,借智借力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举措落实落细,护航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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