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2025年市、县三防行政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围、重点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员名单的通报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市三防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三防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市、县三防行政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围、重点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在梅州日报向社会公布,请各级行政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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