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丨市政协委员陈垚:建设乡村产业社区 壮大村集体经济

掌上梅州讯  “乡村产业社区通过打破行政自然村界限,以产业为纽带实现跨村、跨镇的区域联动,推动了一二三产业在城市建成区外的地域的联动发展。这种新型乡村社区的建设,不仅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增加了相关经济实体的收入,还解决了劳动力就业问题。”市政协委员陈垚说道。据介绍,他和林硈、叶洁等3位委员提交的《关于加速梅州乡村产业社区建设,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见效的建议》入选市政协2023年优秀提案表彰名单。今年,陈垚继续为推进乡村产业社区建设建言献策。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村美民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梅州市在乡村振兴建设实践中,积极推行“乡村产业社区”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亮点纷呈。“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梅州乡村产业社区主要由各类民营经济实体运营,村集体经济参与少,获益甚小。”陈垚说。他建议,要全力推进乡村产业社区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应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向乡村产业社区建设倾斜,加强“乡村产业社区”内容、形式、优秀案例等的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将促进集体经济增长作为乡村产业社区建设成果重要评价标准,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政策,促进集体经济增长。此外,村集体可以在已有投资形式上,深入挖掘和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农村集体所有制制度优势,鼓励以生态资源和基础设施入股,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出台保障入股涉农资金的条款,大胆探索将涉农资金以合法合规方式入股乡村产业园区优秀项目,并以第三方担保保本收益的合法方式保证投资安全。

在关注乡村产业社区的同时,有着“乡村情结”的陈垚也关心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陈垚告诉记者,2018年中央明确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政策,《梅州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指引》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资格权人实行宅基地福利分配,并提出探索非资格权人有偿使用宅基地、试行经营性宅基地建筑共有产权登记制度、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等创新举措。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原有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诸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宅基地所有权虚置、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建房普遍存在、宅地基的财产权益难以实现等等。对此,陈垚建议,以强化规范为重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长效管理体系,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探索宅基地数字化管理路径,强化农村建房全链条监管;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探索集体所有权行使路径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退出机制,更加充分地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以问题化解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摸排,分类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明确政策解决普遍性问题,出台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偿使用和退出、使用权流转等政策文件,有力有序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农村稳定;强化规划引领,规范建设农村住宅,因地制宜编制推广农房建筑图集,引导村民遵循风貌管控要求建房,有效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和美新农村。

文字:梅州日报记者 李艳良

图片:梅州日报记者 林翔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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