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30日在梅城召开

掌上梅州讯 1月8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在梅州城区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梅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梅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梅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票决梅州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8.选举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9.其他。

梅州日报记者:林德培

编辑:林仪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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