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掌上梅州讯 7月28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

钟信权为梅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幸庆迈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蓝伟东为钟信权(左)颁发任命书。

蓝伟东为幸庆迈(左)颁发任命书。

近期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一同进行宪法宣誓。

文、图/梅州日报记者:林德培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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