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上梅州讯 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我市实施《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下称《条例》)情况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达宏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梅江区“向阳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详细了解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随后,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情况汇报,重点了解我市制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及长效预防机制,并就《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达宏指出,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希望,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要明确地位。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了解、尊重、关心、服务、保护青少年儿童,帮助他们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法治“扣子”。二要明确任务职责。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根据《条例》在未成年人年龄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分类处理、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促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三要明确方法。既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和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完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场所建设;又要强化部门联动促进合力最大化,统筹多方资源,密切协作配合,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认真收集整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协助做好立法修订工作。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林玉莹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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