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评选结果揭晓 梅州一项目入选

掌上梅州讯  第五届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评选结果日前揭晓,经自主申报、审核初评等环节,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全省12个项目被评为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其中,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申报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强化“3+3”工作举措 力促代表述职实现“三化”》项目入选。

据了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科学谋划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方法,指导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为主题,开展了第五届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征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创新案例申报工作,组织精干力量,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创新案例总结提炼、上送申报等工作,共组织上报了4个项目。

此次获评省创新案例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强化“3+3”工作举措 力促代表述职实现“三化”》项目,主要做法是建立代表述职机制,实现代表述职全覆盖,保障代表述职增质效。一是“代表述职+选民测评+意见落实”三阶段推动规范化。代表述职阶段,加强联系指导,制定代表述职工作意见,推动做好“向谁述”“述什么”“怎样述”各环节工作。选民测评阶段,引导选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代表。意见落实阶段,将述职情况、群众意见建议及测评结果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引导代表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改进,落实情况反馈给选民。二是“试点先行+领导垂范+上下联动”三步骤实现全覆盖。通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在兴宁市委重视支持下,26名担任兴宁市领导职务的兴宁市人大代表到原选区述职,带动掀起代表述职活动热潮,2021年底基本实现兴宁市级人大代表届内述职全覆盖。三是“专项经费+强化组织+完善制度”三举措保障增质效。将代表述职经费列入兴宁市财政预算,近五年全市共投入150多万元专项经费保障。每年将代表述职工作列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代表述职有序高效开展。及时修订代表述职办法、代表退出暂行办法、代表履职登记评优暂行办法等制度,为代表述职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对案例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项目通过“3+3”工作举措,代表述职工作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提高了代表履职质量,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


梅州日报记者:林德培

通讯员:钟宇亮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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