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月8日在梅城召开

掌上梅州讯  13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立强、张达宏、刘锐清,秘书长邓国功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梅州城区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及其审议结果报告。在分组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形成《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会议认为,制定《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恰逢其时,通过一年来的不断修改完善,《条例》内容更加完善,可操作性更强,期盼通过客家菜“小切口”立法撬动客家菜及其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就业创业、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助力乡村振兴。建议《条例》颁布实施后,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各界知晓度、参与度;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规作用,推动解决客家菜传承发展、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问题;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在审议《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法工委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不折不扣履行好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备案审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建议今后要继续充分发挥备案审查专家作用,严把备案、审查、纠正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随后,新任命人员接受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今天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蓝伟东为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免去余其豹的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华志斌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基烽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方志平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 郑炜梅

通讯员:罗妙静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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