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低买高卖U币,动动手指就能赚差价。”——如果有人在网上这样向你介绍“兼职”,先别急着心动。
10月30日,由兴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虚拟币交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兴宁技师学院100余名学生坐在旁听席上,目睹被告人接受法律严惩,真切感受这场“兼职”背后的法律代价。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被告人主观明知充分举证质证,清晰还原被告人钟某的犯罪轨迹。据了解,为牟取非法利益,钟某在虚拟币交易平台上以“低买高卖”U币赚取差价为幌子,使用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账户接收多名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涉诈资金,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公诉人结合钟某行为异常情形指控,其主观上明知或应当知道所接收、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钟某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电信网络诈骗赃款‘洗白’离不开普通人的账户,守住自己的账户,就是守住自己的自由。”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结合案件开展以案释法,提醒旁听学生:警惕轻松赚快钱的兼职陷阱,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账户,不要帮陌生人“收币”“换币”“走流水”“取现”。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检宣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李子莹
审核:叶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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