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10月27日,兴宁市在会展中心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兴宁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许杰浩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许杰浩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民族宗教工作、推进宗教事务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聚焦学习重点,对标对表抓实场所规范化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学深悟透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严守工作纪律,筑牢风险防线,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把本次培训学习成果转化为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

开班式后,梅州市委统战部宗教工作科相关负责人围绕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作专题辅导;梅州市委党校法学讲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细致解读。本次培训兼具理论高度与基层实操性,案例丰富、指导性强,对兴宁市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方向、规范有序推进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各镇(街道)统战委员、统战助理,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以及市委统战部全体干部参加培训。

编辑:梁威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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