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对全市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进一步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秋勇、市政府副市长罗国强等参加了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新陂运通沙场、东排沟箱涵出口等地进行实地察看,随后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集中审议。座谈会上,罗国强代表兴宁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曾秋勇代表视察组作了总结讲话。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兴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生态环保工作,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曾秋勇代表视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生态立市,深化认识抓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整改闭环管理,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力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补短板。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治理,要深化源头管控,紧盯同源同类问题,加强全流程监管,从源头减少生态环境问题重复发生。要深化排查整治,健全常态化监管与长效管护机制;要加大重点行业整治力度,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经营;要加快补齐短板,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做到整体推进、标本兼治。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绿色转型促发展。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结合“百千万工程”,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升群众诉求回应质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实干实绩守护兴宁绿水青山。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叶晓洋
请输入验证码